微仪光电(天津)有限公司关于极限化违禁词的声明-公司新闻-微仪光电工业显微镜销售部

微仪光电(天津)有限公司关于极限化违禁词的声明

发布时间:2022-06-01人气:5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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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仪光电(天津)有限公司全力支持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实施的极限化违禁词相关规定,且已竭力规避使用相关违禁词(如*、佳、顶级)等极限化词汇。已经将包括本网页在内的,及其他平台上的极限化违禁词修改,如果还有遗漏修改的极限化违禁词用在本公司网页上及其他平台上的,本公司声明全部失效。所有访问本公司网页及平台页面的人员均表示知悉,否则请放弃访问。

由于我司成立时间较早,公司产品帖子众多,文案难免涉及到新广告法的敏感词和违禁词。如标题、包装、产品介绍、图片、 详情页等等。对于涉及到的极限用语,我们会尽快排查修正,希望各监管部门及各位同行给予一定的修正时间,如果有疑问,请联系我们进行*改,删除或解释,谢谢理解配合,不胜感激。

感谢您的配合和支持,谢谢。

                                         微仪光电(天津)有限公司

  

        2022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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